李叔正,字克正,初名宗颐,大梓都(今宝峰乡)人。生于元代延祐五年(1318年),官至明礼部尚书。
李叔正6岁丧父,由嫡母抚养。幼时聪敏过人,12岁能诗,长大后学识渊博。据《明史》记载,被称为当时江西十才子之一。30岁出赘新建夏文惠为婿。后因母病偕妻回籍,侍奉殷勤,汤药非亲尝不与母进,以孝著称乡里。
明洪武初年,朝廷广招人才。李叔正年过50岁应召到京城应天(今南京)任国子监学正。他在国子监时习斋任教时,严立教规,旦夕督导,使权贵子弟骄游恶习逐渐改正,秩序井然,学业大进。洪武四年(1371年),李调任渭南县丞,行时,诸生恋恋不舍,垂泪拜别。
李叔正初到渭南,正值夏秋大旱,他亲自到离城40里的南山勘察,发现有一泉池名“龙湫”,于是赤足冒暑,率民凿渠,引水灌田。当时,关中蝗虫侵入县城,如阵云蔽日,产卵化为蝻子。他又率民捕捉,并在渭水河沿发动民众广挖坑阱,使蝻子纷纷坠入坑中,再用泥沙覆盖,使蝗虫未成灾,粮食仍获丰收。又渭南每年交粮赋二万石,田无定额,致使田多者赋少,田少者赋多。他责令社甲逐亩丈量,结果查出渭南实有田亩多于旧时的3倍。从此,他按新亩数重定赋税,由于立法精密,诸弊尽剔。
明洪武七年冬,李叔正调任兴化知县。翌年春夏之际,大雨滂沱,高邮湖水猛涨,灾情殃及三州两县。他及时将兴化的灾情上报朝廷和州署,而其他州县都倚望统一上报。李叔正得知知州不肯上报,他又立即赶往州署,说:“水势如此严重,常税必无所取。有灾而不告,是欺君也;民遭水又从而征之,是虐民也。”知州说:“查实后再列册上报。”他据理力争:“如今百里地方,高下远近,一片汪洋,灾情紧迫,有目共睹。待一一查实,时已延误!”知州虽无言以对,仍犹豫不决,结果延至第二年才上报。朝廷回示:“水灾出于去年春夏,为何今年才报?”其他灾区不但未减赋税,还以枉上之罪受责;唯独兴化早报,赋税才得获免。
洪武十一年,李叔正在兴化治政3年,入朝考绩,政绩尤佳,升为礼部员外郎。后改国子监助教,不久又拜为监察御史。此时,他奉命巡视岭南。当时琼州有一府吏,诬告知府:“窃踞高位,签署表文,应付上司;国计民生,置若罔闻,请予惩处”。他深入调查,得知与事实不符,便将府吏诬陷知府之事具奏朝廷,使知府冤屈大白,府吏获罪。明太祖看后赞许说:“人言老御史懦,联谓其能明断是非!”接着调李叔正任湖广左参政,不久朝廷又以礼部侍郎召回。
洪武十四年正旦行大礼,李叔正宣读表文,又得明太祖赏识,将他擢升为礼部尚书。此后进行大事,明太祖都倚他为左右手勷助.如日本国王派僧人如瑶等进贡方物,明太祖拒收,命李叔正行文责之。是年冬季,李叔正因政事繁忙,积劳成疾,殁于任上,享年64岁。后四年,移葬于本县大梓都。翰林院编修苏伯蘅为其撰写墓志铭。
刘道龙 供稿